【热点关注】紧急扩散!9月1日起取消货车计重收费!超限超载再也上不了高速!

来源:米乐app官网下载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2-15 20:27:51

  原标题:【热点关注】紧急扩散!9月1日起,取消货车计重收费!超限超载再也上不了高速!

  5月31日,交通运输部发布《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》行业标准的公告,要求按车(轴)型收取通行费,并且新的车型划分标准已正式对外发布,新标即将进入施行阶段!

  新标准还一个细节,那就是实施日期由预计的2020年1月1日,提前到了2019年9月1日,足见新标准实施的迫切性。

  2003老版标准中,货车按照核定的额定载质量进行车型分类,比如准载2吨及以下为一类车型,准载2-5吨为二类车型。

  老版标准导致当年许多地方出现“大吨小标”的现象,部分车主在买到新车后,想方设法都要弄一个低载重吨位的行驶证,以便于节约通行费。

  而新标准中各类货车均按照总轴数、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进行车型分类。两种方法的叠加,让行驶证准载吨位的“大吨小标”再无用武之地。

  从公告来看,新标准不再是单一的准载吨位,而是将轴数列为第一指标,把最大总重和整车长度列为第二指标,多种指标相叠加的车型划分方式。

  以轴数为划分的第一依据来区分货车车型,从目前得到的信息来看,大致分为二轴、三轴、四轴、五轴以及六轴和六轴以上,这就与2003版的1-5类五种车型的划分阶梯设计非常的类似。

  与老版标准相比,这里有个重要的变化,就是不再按行驶证上的准载吨位,而是直接按行驶证上的车货总重。在高速入站时进行计重,避免超载超限车辆进入高速公路。

  如果心细的朋友不难发现,早在多年前公安车管部门早就有了规定,在车门或车身上增加喷上了“最大总质量XXXX千克”等标识,这可能就为了将来以总重量为核定标准而打下的基础。

  新的车型划分标准中,将1类和2类货车分类界限值,确定为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4.5吨。

  按新标准的分类值来看,这种二轴的、总长在6米以内的、总重在4.5吨以内的轻卡,将列入1类车。

  而总长度在6米及以上或最大允许总质量4.5吨及以上的二轴车,可能将被列为2类车型。

  此前,国办曾发文要求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,从2020年1月1日起,统一按车(轴)型收费,同步实施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。

  二轴货车:其车货总质量不允许超出18吨(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);

  三轴货车:其车货总质量不允许超出25吨;三轴汽车列车,其车货总质量不允许超出27吨;

  四轴货车:其车货总质量不允许超出31吨;四轴汽车列车,其车货总质量不允许超出36吨;

  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:其车货总质量不允许超出49吨,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,其车货总质量不允许超出46吨。

  新标准实施后,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将不能驶入高速公路。收费站入口将实现不停车称重,所有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将不允许驶入高速公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