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3年度“丝路海运”港航开展专项资金的公示

来源:米乐app官网下载    发布时间:2024-12-25 20:07:04

  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开展和变革委员会关于印发《福建省“丝路海运”港航开展专项资金办理暂行办法》的告诉(闽财规〔2024〕13号)等有关法律法规,经第三方审计,利名胜中海航运(上海)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等企业获2023年度“丝路海运”港航开展专项资金。因审定总额29911.35万元,超越2023年预算2亿元,企业实践奖赏金额按66.86%份额折算,现将各企业审定和核发金额公示如下:

  公示期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止。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专项补助资金有贰言的,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交通运输厅提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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